|
青岛市2007—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
高 三 生 物 2008.01
注意事项:
1.答卷前,考生务必用2B铅笔和0.5毫米黑色签字笔(中性笔)将姓名、准考证号、考
试科目、试卷类型填涂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。
2.第Ⅰ卷每小题选出答案后,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的答案标号涂黑;如需改动,用
橡皮擦干净后,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。答案不能答在试题卷上。
3.第Ⅱ卷必须用0.5毫米黑色签字笔(中性笔)作答,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
区域内相应的位置,不能写在试题卷上;如需改动,先划掉原来的答案,然后再写上
新的答案;不准使用涂改液、胶带纸、修正带。不按以上要求作答的答案无效。 |